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长丰县位于合肥市北部,东与定远县、肥东县接壤,北与淮南市交界,西与寿县、肥西县毗连,南与合肥市庐阳区、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为邻。县城水湖镇,南距合肥市区70公里。
长丰县属新建县。1964年10月31日,经国务院批准,分别从寿县、定远、肥东、肥西4县边缘划出部分地区设置长丰县,隶属合肥市,是全省第一个市辖县。因境内大部分地区属清代寿州长丰乡而得名。取“长丰”为县名,也寓意“长治久安,人寿年丰”。
长丰县地处江淮丘陵北缘,地势东、南部稍高,西部较低,平均海拔50米。横贯县境中南部的江淮分水岭,岗峦迭宕起伏,将全县分为长江、淮河两大水系。南水入江,北水归淮。西部的瓦埠湖畔和东北部的高塘湖畔,土地平旷,水岸曲折,属淮河滩地平原,自古以来就是美丽富饶的鱼米之乡。